什么叫做幸福?
拼音:xìng fú
英文:well-being;happiness;blisshappy
幸福是人在创造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个人 ,集体乃至人类的目标,理想和正义公益之事业的实现而得到人格上的满足。(伦理学标准概念)
幸福是指人感知自己的需要、条件和活动趋向和谐的生活状态。
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因此幸福也可以理解为对欲望的满足。
幸福的本质
人对生活的满意感、和谐感。
幸福的规律
人的幸福三要素需要、条件和活动之间必然的、稳定的、本质的联系和客观存在的发展趋势。
1、幸福的需要规律:适合条件不用付出代价或付出较小代价就能满足的需要就是有利于幸福的需要,人要积极满足、享受和发展这种需要;与条件相矛盾、冲突,满足它要付出更大代价的需要就是有害于幸福的需要,人要接受、忽略直至遗忘它;
2、幸福的条件规律:不用付出代价或付出较小代价就能满足需要的条件是有利于幸福的条件,人要充分享受和积极创造、改善这样的条件;有害于需要满足或要付出太大代价才能满足需要的条件是有害于幸福的条件,人要避免做这种得不偿失的事;
3、幸福的活动规律:使需要和条件趋向和谐的活动是有利于幸福的活动,人应该做这样的事;使需要和条件趋向矛盾冲突的活动就是有害于幸福的活动,人不应该做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