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 “ 解 ” ( 借字 ) , 后来加 “ 虫 " , 为借字造了个新字 “ 蟹 , ( 3 ) 一个字被借 , 身兼二职 , 本义和借义并行例如 : i ( 征 ” 的本义是征伐 , 假借为征税以后 , 本义和借义都没有另造新字 , ' 会 A " 的合 ” 的 “ 会 " 借为 a 会计 ” 的 “ 会 ” 造新字 , 本以后 , 也没有 > 义和借义一直并行至今 。 ( 4 一个字被借 , 本义消失 , 借义独存 。 例如 : “ 难 " 字从 “ 隹 " , 本是鸟名 , 假借为 " 难易 ” 的难 " , 本义消失 , 借义独存 。 “ 骗 " 字从 “ 马 " , 本义是 “ 跃而上马 ” , 假借为 “ 欺骗 ” 的 “ 骗 " , 本义消失 , 借义独存 。 假借不产生新字 , 所以转注和假借都是 “ 用字法 " , 不是 “ 造字法 " , 道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