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确实是个有意思的玩意。因为嫌网页速度太慢,所以打开word想一次写好然后粘贴,但面对着一个新建文档,我突然语塞,重新又回到b,我理理思路于是慢慢开始想起我刚刚想过要说的那些话。
在我这个b之前,我曾经还有一个同样的,而且在上面的文章是我觉得很有价值整理保留下来的,因为那是我写在那段挣扎着出轨的时间里--写给一个女人,又伤害了一个女人。忘了当时的初衷是何?是为了忘却,我想应该是为了记得?终究被我狠下心删掉,现在想来,四个字:愚蠢如我,蠢如抢了别人的15元却丢了一张20元的那厮。我想不起上面的文章,只是自恋地觉得写的很有诗意,感情很含蓄,不像现在那么赤裸裸。
我是一个有保留文字习惯的人,因为文字是皮,里面的馅是我的感情,而感情是一种真实,真实又是这个世间需要费很大劲才能找到的东西。我很努力地回忆,想复制下来,但我深知无用,因为那是我的一个阶段,一个很短的阶段,过了也就过了。
写着我突然想起那个blog的名字:摘下左手的承诺。